隨著天氣轉暖,地處呼和浩特市北郊的大青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成為市民踏青休閑的好去處。4月5日,本報接到市民劉先生反映,大青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外的停車場有人無證收費,且收費標準不符合物價部門的規范。劉先生表示:“這里對外宣傳是全區唯一的國家級登山健身步道,但設在山腳下的停車場收費沒有審批,用途沒有公示,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不符合一個國家級登山健身步道應有的形象。我們不怕收費,但希望這種收費是經過審批的,用途是清清白白的。”
當日,記者來到大青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在進入停車場前,一位男子攔下記者,聲稱進入登山健身步道需要交10元的停車費。當記者問“有無收費依據時”,該男子非常激動地告訴記者:“是新城區保合少鎮水磨村村委會讓我們在這兒收費的,有問題你問村委會。”記者掏出10元錢交給該男子,這位男子還向記者提供了一張收費發票,上面的落款為水磨村村委會。
記者表明采訪意圖后,一位自稱村委會工作人員的王姓男子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指著停車場外白房子上的紅字告訴記者:“這就是收費標準。”順著他指的方向,記者看到,墻上明確寫著:小車10元,中巴20元,大轎50元,自行車3元。對于這樣的標準是否得到物價主管部門的審批,這位王姓男子表示,目前雖然沒有物價主管部門的審批,但是領導已經首肯,具備了收費條件。這位王姓男子告訴記者:“因為修健身步道,村子原來的生活環境受到破壞,我們需要雇人去打掃山上的衛生,收的錢全部用來做這個方面。”對于一共收了多少錢,開銷如何,他也說不清楚。
記者就此來到呼和浩特市發改委采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介紹,停車場收費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停車場管理辦法》來管理的,公共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辦理工商、稅務、物價等相關手續,向停車場管理部門備案后方可經營。而且從收費標準來講,這個停車場的收費也不符合相關要求。從收費價格的公示來看,把紅色油漆噴在白色墻壁上的做法,顯然也不符合相關的價格公示規定。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大青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外的停車場既沒有取得收費資質,也沒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標準進行收費,屬于非法收費行為。”
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苗榮盛表示,未依法取得開設停車場所需的證照而從事停車場經營的,屬非法經營,主管部門可按照非法經營數額或所得,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記者王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