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呼和浩特市建筑施工新技術發展公司承攬了內蒙古威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團結商城綜合樓工程項目,董先生是呼和浩特市建筑施工新技術發展公司對這一項目的實際操控者。該項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區通道北路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斜對面,建筑面積達6000平方米。1996年,該項目施工完畢之后,內蒙古威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卻遲遲不予支付工程款。于是,董先生就以呼和浩特市建筑施工新技術發展公司主管單位——呼和浩特市建委的名義,將內蒙古威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起訴到了人民法院。董先生說:“當時,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審計機構進行了預算審計,確認了內蒙古威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拖欠我109萬工程款。這場官司從1996年一直打到2012年才徹底結束,最終結果是我贏了官司。從2003年開始,我拿到贏了官司的判決書后,就已經申請執行了??墒?,從1996年至今已經過去了整整20年,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雖然也曾經給我執行過,可結果卻是到現在一分錢也沒有執行回來。目前,這筆109萬的工程款連本金帶利息已經高達300多萬元,利息已經遠遠超過了本金。”
那么,這起債權糾紛案為啥拖了這么多年而無法執行呢?記者隨后試圖聯系內蒙古威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時,卻得知該公司不僅已經變成了中外合資企業,還更換了法人代表,而現在的法人代表是一名外籍人士。記者幾經努力也未能與該公司法人代表取得聯系。
5月17日,記者就此事來到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訪時,該院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告知,他與執行局的負責人進行溝通后再告知記者是否接受采訪。5月23日下午,記者撥通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電話后,工作人員說:“執行局領導說暫時不便就此事接受采訪。”隨后,記者又按照董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撥打該局領導的電話,卻無人接聽。(首席記者 張弓長)